绷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这根弦
在业内,流行着“中国原产,韩国开花,日本结果”的说法,这凸显了我国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一个尴尬情况。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已成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路上的一道“必答题”。
近日,商务部、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规定一些种类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国珍贵濒危植物药用成分提取加工技术、中药的配方和生产技术等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这有助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也提示中医药从业人员或机构要对照目录,严格履行有关出口许可、合同登记等手续,时刻绷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这根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出口是指从中国境内向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属于上述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上述目录的调整,规范技术出口管理,维护技术出口秩序,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做好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工作,离不开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但在实践中,中医药知识产权面临流失风险。在业内,流行着“中国原产,韩国开花,日本结果”的说法,这凸显了我国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一个尴尬情况。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把中医药的核心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已成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路上的一道“必答题”。
此前由于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薄弱,一些古代经典名方被公开,导致这些经典名方未获得相应的保护,甚至被国外抢先申请专利等。这给保护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利益和安全、促进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中医药“出海”等造成了不利。
另外,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医药专利存在无效专利多、过期专利多、国际化进程缓慢、中药领域国际专利申请量占比不够高等问题,这些因素制约了中医药持续参与国际竞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围墙”在不断筑牢。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全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将有力促进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壮大。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中医药从业人员或机构需适应发展形势的变化,从各个方面做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探索高质量、高价值的中医药知识产权;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完善保护手段;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
保护好中医药知识产权,是全社会、全行业的责任,尤其是中医药从业人员和机构的责任。只有担起这份责任,落实落细国家有关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才能助力实现中医药领域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市场活力的激发、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以及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