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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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0-08 14:58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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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医务工会,各市级中医医疗机构:

为积极响应全国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的号召和部署,激发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爱岗敬业的热情,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2023年10月7日

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发展和技能竞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积极响应全国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的号召和部署,激发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爱岗敬业的热情,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沪卫发〔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上下联动、逐级选拔,力争赛出一流水平、一流精神、一流人才。

一、竞赛目的

以“选拨人才与培育人才相结合、参与竞赛与表彰先进相结合、提升水平和展示形象相结合”为原则,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赛促建,带领医药行业技术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自觉深化中医药文化底蕴,崇尚匠心传承,立志岗位奉献,以此形成沪上中药特色技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的推动力,有效促进行业加快培育出德高技精、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是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竞赛监督,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和监督委员会统一负责。

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由市中医药竞赛组负责。市中医药竞赛组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处牵头,上海市医务工会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具体承办,由上海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相关参建单位协办。

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

三、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为“中药调剂”。包括“中药饮片处方审方”“中药饮片辨识”“中药饮片调剂”三个赛项。

(一)中药饮片处方审方

中药饮片相关法律法规(含规范性文件)、中药基础理论和中药饮片处方审方、调剂、复核、煎服法相关专业知识。

(二)中药饮片辨识

包括中药饮片性状鉴别、真伪鉴别。参赛选手须对给出的中药饮片根据性状鉴别特点,写出中药饮片的名称、来源、鉴别要点、功效及临床应用;对给出中药饮片进行真伪鉴别,判断是正品还是伪劣品。

(三)中药饮片调剂

包括中药饮片调剂操作及用药交代。要求调剂操作规范,剂量准确,脚注处理合理,包装美观牢固、调剂台整洁、用药交代规范。

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1.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版,一部)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药典(2020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版)》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中药学、方剂学、中成药学相关理论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饮片辨识、临方炮制、临方调剂、临方制剂相关技术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版)》。

四、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人员基本要求

1.全市各类医疗机构中从事中药药学服务工作的中医药专业人员。应鼓励社会办医机构的人员积极参与。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3.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的、人事部门认可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中药药学服务工作5年以上(截止2023年5月1日)。

4.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

(二)组队形式

本次组队采取属地化组队和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单独组队相结合的形式。

1.区级组队要求。区域内除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外的所有医疗机构参赛人员,均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队。每区组建一支队伍,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10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参赛队员必须包括区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医药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2.市级中医医疗机构组队要求。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以医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医院组建一支队伍,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10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由医院分管领导担任领队,医院相关工作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五、竞赛形式

竞赛分区级竞赛和市级竞赛。

(一)区级竞赛(预赛)

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区总工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竞赛,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应积极鼓励、支持所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辖区竞赛,区级中医医疗机构必须参加所在辖区竞赛。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多区执业登记时选择一个区参赛。竞赛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竞赛形式应包括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竞赛。通过区级竞赛选拔参赛队员10名代表区参加市级竞赛。

(二)市级竞赛(复赛和决赛)

市中医药竞赛组负责组织市级竞赛。

1.复赛

16支区代表队、4支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代表队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竞赛2部分(具体安排见附件1)。

(1)综合笔试。每个队员应参加综合笔试。笔试时间为 60分钟。

(2)操作技能竞赛。每个队员应参加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为 30分钟。

市中医药竞赛组将根据复赛结果,选出总成绩前20名选手进入个人决赛。同时根据复赛阶段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决赛

决赛采取个人知识竞答形式(具体安排见附件1)。

20名选手进行决赛,竞赛项目竞答时间约45分钟。

市中医药竞赛组将根据决赛结果,择优遴选国家竞赛候选人进行集训。结合候选人集训结果,根据专家组考评意见,统筹选出竞赛成绩突出、知识技能全面、心理素质稳定等综合素质优异的3名选手(根据国家大赛要求各直辖市参赛队3名队员要求分别来自市级、县(区)级、乡镇(社区)级医疗机构),代表上海参加国家竞赛。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8-10月):制定并印发《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各区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制定下发本区竞赛活动通知和实施方案;参照市级竞赛组织机构构成,成立区赛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初赛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9-10月):各区按照本市竞赛要求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组织完成区级竞赛,选拔组队参加市级竞赛。

第三阶段(11月):市中医药竞赛组组织市级竞赛,择优遴选国家竞赛候选人。总结表彰在此次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团体和个人。

第四阶段(11-12月):组织国家竞赛候选人开展集训,确定综合素质优异的3名选手。

第五阶段(2024年1月-3月):组队参加全国竞赛。

七、竞赛命题

(一)区级竞赛

各区根据竞赛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于赛后报市中医药竞赛组备案。

(二)市级竞赛

在市中医药竞赛组的领导下,由专家委员会负责完成。竞赛规则如有重大调整须经竞赛组讨论通过。

八、竞赛计分规则

(一)个人成绩计分

个人市级复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6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个人市级决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30%、2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团体成绩计分

市级团体竞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6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

市级竞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如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现场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

九、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个人项目取得优异成绩并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由市医务工会优先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2.个人市级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4名为个人二等奖、第5-10名为个人三等奖、第11-20名为个人优秀奖。

3.单项奖。市级竞赛的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各个单项个人成绩位居前列的颁发单项奖(名额若干),成绩并列时酌情处理。

(二)团体奖

市级复赛团体总分第1名为团体一等奖、第2-3名为团体二等奖、第4-6名为团体三等奖、第7-12名为团体优秀奖。根据区级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区卫生健康委颁发优秀组织奖。对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特别贡献奖。

各区参照市级竞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区实际设置竞赛奖项。

十、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区总工会按照《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本区竞赛组织机构,制定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区总工会按照《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并参照决赛奖项设置,设置本区竞赛奖项予以表彰。请各区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区竞赛,组队参加市级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盖章PDF版、本区竞赛活动总结上报市中医药竞赛组邮箱zyyjnjs@163.com。

(三)各区和相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结合实际建立回避机制,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  

(四)各区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亮点持续扩大竞赛影响,营造良好竞赛氛围。

(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同时要认真制订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六)竞赛未尽事宜由市中医药竞赛组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要求

(一)各区要充分认识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在全区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区总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市级竞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上海市中医药竞赛组联系人:董老师、周老师、王老师

电话:51322211、23117933、23117929

上海市医务工会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23117692

附件:1.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安排表

2.上海市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市级竞赛报名表

【责任编辑: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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